2005年10月1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三版: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检讨保证书编册警示后人
创新还是侵权众说纷纭
本报记者 陈卓/文 陈胜伟/摄

    浙江林学院的不少大一新生都收到了一本“保证书集”,名字就叫《警示录》!对此,叫好声反对声分别有之。
    “想法有创意,对症下药!”
  “什么?这不是侵犯学生的权益吗?”
  “我们对青年学生的教育难道别无他法?”
  一时间,探讨声骤起。
  为了对这个消息一探虚实,记者近日走进浙江林学院,除了了解情况,还想听听各方的说法……

  新鲜:保证书上了教材

  小韦(化名)是其保证书被收录其中的12名学生之一,辅导老师对他的评价是:很聪明,但不太肯用功。
  “追忆往事,惟有遗憾!常听别人说‘大学生活是多么地轻松自在,多么地令人向往不已’。自己也是以这种心态进的大学的。一开始确实也有自由自在的感觉,人生第一次离开父母的‘束缚’,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‘独立自主’,喜欢做什么就做,不喜欢做什么就不做什么。这种感觉真爽:洒脱、自由、个性,不正是人们一向所追求的理想吗?”
  这段写在保证书开头的文字,是小韦刚进大学时的真实内心写照。但是,不久他就尝到了“爽”的后果。“有什么样的开始,也就有什么样的结果,18.5个重修学分就是自我一味追求个性、洒脱的恶果。”
  为此,在保证书中,小韦给自己制订了严格的规定。
  一:以后上课认真听讲,多做笔记。
  二:认真完成老师所布置的作业。(不抄)
  三:课余尽量多看书,绝对不玩没有意义的游戏,特别是那些既浪费精力又费钱的无聊游戏。
  ……
  写好保证书之后的一个学期,小韦的重修学分从18.5个降到了18个。“我觉得也是进步,至少没再上升,老师也比较满意。”小韦说,“登了就登了,不知道我的人还是不知道,知道我的还是那帮兄弟,最多调侃我几句:原来没发现你的文采那么好嘛!”
  但并不是每个被“挑中”的学生都那么想。学生会曾对此做过一个小范围的调查,各种态度都有。
  “既然错了,把自己以前的错误经历和大家一起分享,希望不要有更多的同学,特别是还没开始犯错误的新生不要犯我犯过的错误。”
  “登出来之前也应该和我商量一下的,虽然上面没我的名字,但我想不出来这有什么好登的……”

  学院:学风建设新方法

  并不是全校的所有新生都收到了这本《警示录》。这个做法来自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。
  “我们有过很多沉痛的教训。那些不及格学分累计达28个学分的学生,等真到了那一天,我们只能按规定处理,虽然异常痛心惋惜。”林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寿韬说,最让他们受刺激的一次是,一位将被退学学生的家长来学校替孩子苦苦求情,甚至跪在办公室里。“那时就觉得一定要想出更有效的方法不让这种事重演。”
  记者翻阅了《浙江林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“退学”一章中,有明确条目:“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14学分,学院予以学生退学警示。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20学分,教务处予以学生退学警告,警告通知书由学院发至学生本人。”
  而“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,考核不及格(已重修合格课程除外)学分累计达28学分(含28学分)者”,位于“应予以退学”之列。学校严格按照《规定》施行。
  在出这本《警示录》之前,学院曾召开过“学风建设警示会”,邀请不及格学分已经达到10分以上的学生及其家长参加。“效果并不如我们预料得那么明显。”而且,学院老师还发现学生和家长之间的交流也不够多。
  寿韬说,正面讲道理,有时甚至是依靠硬邦邦的说教,这样不仅不能说服学生,还很有可能引起学生的反感。“我们希望给勤奋的同学树立优秀的榜样,也给不够努力的同学敲响警钟。”
 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汪和生说,现在学院用了一种新方法:将以前一些受过处分、写过检讨的同学的保证书进行整理。隐去检讨人名字,编辑成册,内容除了沉迷游戏、经常逃课、作业抄袭以外,还包括了违反校纪校规、学风不正等,发给部分新生以及高年级成绩或学风不够理想的同学,并通过班会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讨论。“有必要让其他同学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,这很有说服力。”
  此外,林学院其他一些学院也在此版本上,针对自己学院的特色,修订了警示录,内容也不断补充,有的还加上了优秀学生的经验谈、没有获得学位同学的“悔过书”。目前,各个学院的警示录,已经先后收入不同类型的100多篇检讨书、经验谈。
  浙江林学院党委副书记宣裕方说,这一行为是该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法之一,目前以信息工程学院等部分学院为试点开展,充分体现了新的大学生管理条例中“以人为本、贴近学生”的思想。
    校方积极配合记者采访,认为这样的采访报道有利于加强沟通协调,有利于加强和改进对学校的工作。

  设疑:是否侵犯学生权利?

  当然,也有人持观望、反对的意见。
  “浙江林学院新闻网”的“媒体看浙林”一栏中对此事全面报道。网页上在刊登转载《浙江林学院编写“保证书全集”鞭策新生》等文章的同时,还单列了“评论”的内容,其中转载了一篇名为《学生保证书岂能编成教科书》的评论文章。在这篇文章中,作者开门见山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:“校本教材讲究特色,将学生保证书编成校本教材真让人大开眼界,可惜‘特’得实在离谱”。
  “较之站在台上宣读自己的保证书,将学生的保证书编入教材又更进了一步,后者不再是用来教育当事人的手段,而是作为反面教材用来告诫广大新生做人要做什么样的人。试问,谁愿意成为这样的角色?编者有否考虑过检讨学生的心理感受,有否想过这么做涉嫌侵权?任何涉及个人权利的事都要慎之又慎,这样的检讨教材不编也罢。”
  而林学院的心理学老师认为:现在大学生的心理比较脆弱,很容易走极端,最好要征得他们本人的同意,否则很可能产生负面作用。
  也有相关教育界人士表示,这一行为目的虽然是为了教育学生,但可能侵犯学生隐私权。教材具有传播范围广、使用寿命长的特点,就检讨书而言,容易对当事人造成人格损伤。
  不过也有人认为,这本教材的目的是内部教育,而且经过编辑处理,隐去了检讨人的名字,而且不是公开发行,所以不存在侵犯学生隐私权的问题。
  还有人提出了“稿费”问题。校方认为,这部书全部是免费赠送学生阅读的,不存在商业行为,所以也没有必要给学生稿费。
    寿韬说:“我们的出发点是帮助学生,所以欢迎各种意见建议甚至批评,不断完善这一做法。”